四川省第四人民医院膳食供应服务项目比选采购公告
2025-08-11
由于春熙院区综合业务用房改造正式启动,春熙院区食堂已于二月停业,三月搬迁工作全部完成后,医疗业务工作已基本恢复正常,为解决春熙、沙河院区专家及员工加班工作餐需求,保证来院工作华西专家工作餐及院内工作人员加班的餐食及时供应,确保菜品质量稳定,食品安全保证;现在需要申请医院膳食供应服务项目启动招采流程,选择出2家具有服务能力且食品安全有保障的供应商为我院提供服务。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四川省第四人民医院膳食供应服务项目
2、采购方式:比选采购
3、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5万元/年
4、采购项目概况:餐标分级与膳食结构(详细要求,报名后详见领取资料中实质性要求)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2.1基本要求: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至少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2.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如具备必须的供货和配送能力、储藏和配送设备(冷藏措施));
2.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2.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2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2.2.1具有经营范围的所述项目的能力,并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具有对外送餐、集体用餐配送的生产经营资格证明),本次采购只有具有资质的生产型企业方可参加采购竞争,不接受代理商报名。
2.2.2具有独立生产场地。(本次报名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食品处理区面积不得低于300平方米,量化分级定级为B级及以上,对于无医院配送案例的新注册企业,其食品处理区面积不得低于200平方米,首次定级不得低于B级。)
2.2.3具备必须的供货和配送能力、储藏和配送设备(保温或冷藏措施);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自备膳食运输专用车辆的数量应和配送能力相适应;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及售后服务能力。
2.2.4凡是有过食品安全事故等不良记录的(被食品安全部门有实际金额处罚的,有处罚通知书的)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不良记录由采购方认定,若供货商承诺不属实,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或入围供货商资格,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提供承诺书原件)
2.3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三、商务要求
支付方式:服务合同签订后,每个月据实结算,次月根据上月的对账单,15个工作日内凭完税发票,收款申请单,财务要求的文件支付当月的合同货款。
四、附件资料提交要求
欢迎有意向合作的供应商前来报名,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
2.法人及授权委托人(如需)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
3.报名领取资料附件时间:2025年8月12日至2025年8月14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5至17:20;领取地点:成都市锦江区岷江路1666号四川省第四人民医院沙河院区7行政综合办公室2招标采购部
4.报名完成后按照比选格式文件要求:
4.1资格性响应文件及其他响应文件分别正本1份副本2份和电子文档(U盘或光盘1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电子文档”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响应文件电子档按照:将资格及其他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要求完成制作、盖章、签署逐页编码后的正本文件,从封面开始逐页扫描后形成的PDF完整版本。
4.2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4.3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
4.4(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
4.5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
4.6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格式详见领取的附件资料)
5.密封文件资料提交时间:2025年8月21日星期四上午10:00
密封比选文件提交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岷江路1666号四川省第四人民医院沙河院区7楼会议室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028-86672832(13258377560)
6.对于项目内容细节需要沟通的潜在供应商及报名供应商请联系本院后勤保障部老师;
联系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岷江路1666号四川省第四人民医院沙河院区7楼后勤保障部;
联系人:肖老师 联系电话:028-86722832
四川省第四人民医院
202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