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第四人民医院春熙院区负压机组搬迁服务项目调研公告
2025-03-10
各潜在供应商:
由于沙河院区全面投入使用,病人数量陡增,现有负压系统已不能满足现有临床医疗及手术医技使用。目前系统启动频繁,负压建立速度慢。春熙院区整体搬迁后,闲置的负压系统刚好可以补足沙河系统的不足。拟将春熙院区负压系统并联接入现有沙河负压系统,以春熙负压系统为主,沙河现有系统做为备用使用。
一、服务要求
1.包括机组拆除、搬运、安装及调试(包括各类管道、线缆及桥架等);
2.由春熙院区搬迁至沙河院区指定地点;
3.将春熙负压系统并入沙河负压系统,运行调试良好运转;
二、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服务质保期1年,服务、质保时间以项目实施完成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付款方式:项目实施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合同100%款项。付款前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因供应商单方面没有准备完整的完税发票或凭证资料造成付款延时由供应商承担一切后果,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供应商指定收款账户信息详见合同尾页签章处。供应商应当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等,采购人有权在应付未付款项中直接抵扣。
3.验收办法: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和《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验收。
4.验收标准:按国家相关规定及比选文件要求、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三、项目调研资料要求如下:
1.请参加项目调研的供应商准备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书等自身资质文件
2.准备项目履约能力证明材料或相关资料
3.所参加项目的正式报价单
4.文件提交形式:用大号文件袋密封盖章,没有盖章的报价单或者密封不合格一律作废
5.调研公告时间:
2025年3月10日起至2025年3月14日下午17:30止(北京时间)
6.项目内容咨询老师:肖老师 电话:028-86672832
7.特别申明:现公示的采购需求因市场了解的局限性,仅作为医院市场调研参考使用,无任何针对性、偏向性、歧视性,如有不全之处,敬请理解,并请关注该项目的采购动态。
8.郑重提示:市场调研并非正式采购行为。各报名人提供的相关产品信息仅有助于采购单位对该项目的认知。我院将依照国家相关采购政策以及医院采购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择期进行采购。
9.项目资料提交我院招标采购部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岷江路1666号四川省第四人民医院沙河院区7楼行政综合办公室2
联系人:胡老师
电话:028-86728390(13258377560)
四川省第四人民医院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