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建湘,女,38岁,中共党员,副主任药师,毕业于新疆医科大学药学,本科学历。在工作中以医疗法规为准则,始终坚持工作质量第一,服务质量第一。严格执行“麻醉、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以及特殊药品管理有关规定,做好合理用药咨询及药物不良反应监测登记工作。以身作则,做好传、帮、带的工作,帮助下级药师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激发积极、热情、向上的工作精神。参加各类学术讲座和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作为一名业务骨干,勤奋好学,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完善更新知识并运用于实际工作中,撰写论文十余篇 ,发表在省级以上的刊物上。